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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入12万个税申报将截止,您申报了吗?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即将在3月31日截止,符合条件的个人要尽快办理自行申报,以免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年所得超12万申报并非是让纳税人再缴一次税,只是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若欠税才需补税,而主要所得是工资薪金的上班族一般都不存在欠税。      
 
      申报方式和途径供你选择:网上申报、微信申报、到主管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邮寄申报和代理申报。
 
哪些个人需要自行申报?
 
      《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按规定自行到主管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
 
      年得超过12万元的;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其“年所得超过12万”的纳税申报是一年一次(其他的按月或按次),纳税人需要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地税局自行申报。
 
      也是说2017年度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是否已足额纳税,均应于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市略有差异,例如厦门是2018年1月1日至4月2日)期间自行到当地地税局(或该局网站)进行纳税申报。
 
   以下所得需纳税并计入“年所得”
 
      资薪金所得(公司奖金、补偿金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股票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如中奖)。
 
      一个人不会同时有以上10项所得,你只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你涉及的所得项目加总起来,看有没有超过12万,超过才需申报。
 
      另外,如果你对个体户和合伙企业有所了解的话,你可能知道它们不同于公司的很大一点正是它们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其老板或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你是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老板或股东,你在计算你的2017年所得时,除了上述10项,还应该加上你“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是不是觉得以上10几项所得已经涵盖很广、你已经可以直接去申报了?莫急,小快问你,你每个月缴纳的五险一金应不应该计入“12万年所得”呢?
 
      是不是觉得以上10几项所得已经涵盖很广、你已经可以直接去申报了?莫急,小快问你,你每个月缴纳的五险一金应不应该计入“12万年所得”呢?
 
 
以下所得不用纳税也不计入“年所得”
 
       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省政府、国务院部委、解放军军以上单位、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方面的奖金(如诺贝尔奖金); 购买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和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和救济金; 商业保险的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和离休生活补助费。
 
      至此,才基本上将一个人可能涉及的所有收入是否应该计入“12万年所得”区分开了,那么具体的申报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呢,您可以网上申报、微信申报、到主管地税办税服务厅申报、邮寄申报和代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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